契約容量與功率因數——不動硬體也能省的兩筆電費
調降溢繳契約容量、把功因拉到 95%,兩項效益可以疊加。
契約容量套利
調歷史最高需量,把長期溢繳的契約容量下修到「全年基本電費加超約附加費總額最低」的值,這個值可能略低於最高需量。以某案為例:最高需量 91kW、契約 100kW,下修至 83kW,扣除夏秋兩季超約附加費後,全年淨省約 26,402 元、降幅 11.8%。(個案示意)
功率因數極大化
把功因由約 83% 提升至 95%。依台電電價表,平均功率因數超過 80% 時,每超過 1 個百分點當月電費減 0.1%,超過 95% 的部分不予扣減,所以最多減 1.5%;由 83% 提升到 95% 可再多減 1.2%。實際年省金額與電容器櫃回本年數,依各案全年電費試算。
安全配套
需搭配限流電抗器(Detuned Reactor)抑制投切湧浪、避免諧波共振,並設安全破裂片與自放電功能防觸電。
三端綜效
合約端(契約容量)+硬體端(變壓器減容)+系統端(功因)同時優化,效益疊加。